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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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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大学毕业我都没交过男朋友。不是我长的丑,比我丑十倍的女孩子都有人追。我也不是没人要,是我没给别人机会。我不知道男人骂女人最难听的是什么,但我知道那些被我冷落的男人肯定都骂过。骂什么我无所谓,反正他们不能骂我“破鞋”——因为他们都没占有我的机会。
  据说女人最大的武器是美丽。有的女人用美丽来装点周围的世界,可我不。我用美丽做武器。我生下来是弱者,我没有力气,我有的只有美丽。
  我喜欢用美丽折磨那些爱我的男人。见过猫捉老鼠吗?我象一只找到目标的猫。我残忍地慢慢玩他们,直到出现下一个牺牲品。
  到26岁了,我还是个处女。
  23岁的时候,我让一个男人上了我的床。我整夜叉开双腿不知羞耻地躺在那里任他纠葛。可直到天亮的时候,我还是毛发无损。他嗅着我的体香,按他自己的话就是“处女的芬芳”。可他不知道该怎样掠夺我的芬芳。他空长了一个好身胚。
  我这才明白原来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他们最骄傲和最羞耻的是什么。在一起的半年时光里,那个衣冠楚楚的外交官每次见面都要脱光我的衣服,可是他不行。他有本事赚钱,但没本事享福。他那东西还不如一根指头。我们几乎在所有场合试验过:他的办公室的桌子,他车的后座,他家客厅的沙发,我家厨房……没一次成功的,他说我们口交吧。我大笑着离开了他。
  他说他要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他爱我。
  我说我要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见你的鬼去吧。
  我恨男人。从十岁开始。
  在认识外交官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以为自己不是处女。
  有一个男人猥亵过我。他姓李是我爸的司机。四年级春游前一天的晚上,爸让他开车带我去买吃的。回来的路上他说要去办公室一趟。八点多了,整个院子都没有人。办公室在三楼。走楼梯下来的时候他说我背着你吧,说着就把手放到我阴部,把我抄了起来。虽然才十岁,可是我知道他那样做不对。我挣扎着说放我下来。他的手却更粗鲁了。那时候还没有声控灯,楼道里漆黑一片。我看不到他,但我感觉到他冰冷的手从裤子的前面伸进来。伴着刺痛,一根手指插入了我的身体……我尖叫了一声,拼命推开他的手,跑下楼去。
  整整一个月我在恐惧中度过。我过早的体味到了沦落的滋味,所以我从没瞧不起妓女和所谓道德败坏的女人。没有坏男人,哪来的坏女人?
  因为羞耻,我没告诉我爸。告诉他的结果可能是我被痛打一顿,他一贯的缺乏温情和没人味。
  那晚,我跪在床前的月光里发誓永远不对人提起,还发誓一定要报复他。但是从那以后我开始仇恨的不仅仅是他,我仇恨所有男人。从大到小。六年级的时候我把一个去我家玩的二年级小男孩用麻绳绑住手脚推倒在地上,然后骑到他身上。我想坐断他的腰。他拼命的哭喊着,可是从他的哭喊中我体味的只有居高临下的快乐。十年以后我再次体味到了那种快乐:我勾引那个破坏我心灵贞操的人,并且让他老婆在自己家的床上看到他和我调情的丑态。我还想让他长得洋娃娃般的女儿受到和我一样的境遇,可最终我还是放过了她。我不想让她和我一样。我不恨女人,我自己也是女人。
  我不是没廉耻,我生下来也不是魔鬼,我不是天生的变态。如果没有那个司机,我应该是天真的牵着我男朋友的手,笑着,和所有的女孩子一样。我早该嫁给一个爱我的男人,有我自己的小家和小床,而不是从这张陌生的床滚到另一张。
  没有天生的践命。
  我抛弃男人,我水性杨花。可我还是爱上了一个男人。我想嫁给他。他对我好,我想为了他放弃仇恨。我以为爱一个人就是坦白。在一个圣诞夜我把自己的故事合盘托出。然后我静静等着他象小说里写的那样来安慰我宽恕我。
  随后的经历让我再次认识了男人。都说爱使人愚蠢,我过了一个愚蠢的圣诞节。讲之前他深深的看着我说他不在乎我的过去,他要的是我的未来。可是故事讲完了,他却愣了。半天,他说你不是处女了,我说我还是;他说你被男人玩过了,我说是我玩男人,可是为了你我不了;他说你是不是处女我都不能要你,我说我证明给你看,他拦住我说,不必了,你精神上已经堕落了;我说我爱你,他说你是个婊子。
  我爬到了二十五层,我想死。可是终究没有,我不是不敢死,我是不能为了一个男人死。我哭了又哭,从那天起,我以为我的爱情象流浪的狗一样死去了。我是没跳楼,可我的感情已经跳了。
  很多人都感觉我是个淑女。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确是。
  旁人只看到我身上的“宝姿”套装和“JOY&PEACE的鞋;他们看不到我被仇恨占据的心。表面看,我英文系毕业,在外企做销售经理。我漂亮能干,我长袖善舞。我家境颇丰,我高高在上。很多人追我。因为他们不知道在某个圣诞夜里,有个我爱的男人骂我是“婊子”;他们不知道我曾经在十几年中都很怕男人的手指头;他们不知道我二十岁的时候,怀着欲焚的仇恨对一个三十七岁微胖的男人投怀送抱;他们不知道我着身子,大笑着对一个外交官说,你还不如个太监。
  所以白天我依然是美丽可爱骄傲的我。
  到现在为止我没失身于任何一个男人。我不是不想,可是我不能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交给男人,交给我不爱的男人。
  我手淫。不过我不羞耻,因为满足自己是人的天性。
  有一段时间在天津,我曾经和一个叫菲的女孩子一起合住过。那时候她暗恋隔壁的男孩。那个男孩和我们的关系很熟,他有我们屋的钥匙——为的是我们不在的时候帮忙喂小狗。有两三天同屋的女孩出差了。我打了电话让他晚上帮忙喂狗,我说我就不回去了。可是正好那天有空,所以下午就回去了。洗过澡,我着身体懒懒地躺在床上。这时候门响了,我知道是他。就在他进门前的一瞬间,我拉上了被子。尽管我想勾引他,我想伤害他;可是我无权伤害菲,也无权掠夺菲。我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我不太坏。他们后来真的结婚了,我当的伴娘。
  我不知道当初如果没拉上被子会怎么样。不确定的事情我不多想。
  在遇到可乐以前我一直以为男人只有两种:色狼或是太监。
  所以菲的丈夫要不就是色狼,要不就是太监。等他们的儿子出世后,我更倾向于前一种观点。我搬出了合住的屋子。夜晚,当菲他们恩爱缠绵的时候,我依旧泡在某个酒吧独饮,依旧吊足色狼或是太监的胃口。当我把公司的CEO也甩掉之后,我知道这次自己是出了圈了。我失业了,但没拿预支的三个月薪水。我不要男人施舍的任何东西,包括钱。
  走出公司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其实我挺爱那份工作的。
  可是我没后悔。象我这样的人是自负得不知道后悔的。
  无聊在网上溜达的时候就见到了可乐,见到了他的文章。写他大学时代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爱情;写他被一个女人抛弃后的孤独。;写他对那个女人的疯狂的爱。我跟了帖。后来我们就通了电话。再后来我们就见了面。
  那天我随便穿了条仔裤,没化装。我没想着勾引他。
  经过那个在二十五层楼过完的圣诞夜,我以为自己爱的细胞全死了。可是见到他的瞬间我才知道那不过是瞎扯——他是那种让人可以放心地抱着痛哭的男人。他个子不高,绝对不帅。可是他谦和,他温暖,象冬日里的阳光。我的生活里实在是很久没有过晴朗的日子了。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没碰过我,我的意思说是他没故意碰过我。
  我没觉得他是太监或是色狼。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反正,他就是可乐。我要为了他专门给男人成立一个新类别:就叫“可乐”。
  男人有三种类型:太监,色狼,可乐。
  29岁的外交官见我第二次的时候就把我从头到脚摸了个遍,第三次的时候已经脱掉了我的内裤。他说他疯狂的爱我,其实他是疯狂的想和我做爱。我不爱他,可我向往被人爱的感觉。那段时间我看小说看多了,我以为爱就是要做的,并且我以为我做了就会去爱。
  我没爱上他,因为他一次都没真正做过。他保持的时间太短。所以他代表了太监——想做又没那本事。
  我16岁的时候在公共汽车上遇到过一次骚扰。大概是“十一”的时候,全北京的人都到街上去了,车厢里挤得动都动不得。有一双手很从容的从后面握住我的胸,不停的用力揉搓着。我那时候就已经戴B杯了,以此判断那人的手还真是大,至少没在我的胸面前相形见拙。我伸出手去掐住了他的胳臂,狠狠的,几乎撕了块肉下来。
  男人单独和美女在一起的时候是一种很容易疲惫受伤和发热的生物。
  CEO曾经把我单独留下来谈话。谈着谈着他的眼神就有些脆弱了,再谈一会儿他又觉的热。他就把西装脱了,然后索性衬衫扣子也解开了。如果不是我溜的快,他连裤子也可能会脱下来。
  所以大多数男人都是色狼,他们随时随地会扑上来活生生吞了你。他们性欲旺盛,以互相吹嘘生殖器的硕大为乐趣。
  可乐是个特殊。26年了,我只见过这么一个特殊的男人,所以我理所应当的爱上他。
  我忘了那个高处不胜寒的圣诞夜,并且是故意忘了的。我成心要给自己找罪受,可能在潜意识里我早就想谋杀自己。
  可乐曾经爱过一个女人。那女人早就结婚了。可乐每年都特意绕道去趟那个城市。他不是去见她,只为了有一段时间可以呼吸包围着她的空气的味道。我想那里面有种悲哀的味道,象我站在二十五层的感觉一样。可乐常说的话是:最爱只能有一个。我知道他的意思是暗示我他已经爱过一个,就不能再爱我了。
  可我没爱过,所以我不阻止自己去爱他。我爱起来是不顾后果的——尽管我意识到前面是条死路。
  我跑去给可乐做饭,洗衣服。我感觉那段日子我和其他女人没什么区别。我素面朝天,尽管我化了妆更好看。我不要让他爱上我的人,我想让他爱上我的心。我幸福的忙碌着,象一个家庭主妇——也不全象。我是白天的主妇。他的那张床我没躺过。有时,我给他自己的过去,他站起来问我那个男人的地址。我说你要干吗?他说我要去揍他。我拦住他给他讲那个圣诞夜,他忽然就很严肃。他说他该揍,象他们那样的男人都该揍。我说你也是男人,你也那样?他说我不会。我说你再说一遍,他大声说我不会!
  如果没有那个冬天的夜晚,我或许会嫁给可乐?
  九点左右他屋里的电线忽然短路。夜色中我们都有些尴尬。我站起来拿起衣服说我走了,他说我送你。因为漆黑一团,开门的时候他的手碰到了我的胸。下一瞬间,我们不约而同紧紧搂到一起。他不停地吻我,先是嘴然后是脖颈……他的手开始解我的扣子,一颗一颗,很快但很温柔。他把我抱到了床上。感受到了他的冲动,我舒展开自己的身体。我等着他用肢体告诉我他爱我。
  停了一会儿,他坐起来问我你是处女么?我说是。他说你穿衣服吧。这回轮到我愣了。为什么?我想起了几年前某个寒冷的夜晚。他说因为我没娶你。我说那就娶我吧。他没说话。因为那个女人?我再问。他说我也不清楚。我问你还爱她?难道你就不爱我?他说人一辈子只能爱一个人。
  我默默穿好衣服。出门的时候可乐问你没事吧?我头都没回,不是我不想,我连回头的气力都丧失了。事实上我再没机会回到那个房间。等我想回去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别的男人都想和我做爱,惟独可乐不要我。即使我脱光了衣服的样子很诱人。
  爱和性是两回事。可乐好就好在他分的很清楚,所以我就爱他。
  我打电话给以前公司的CEO。他带我去了民族饭店。一进门我就脱光了自己的衣服。既然可乐不要我,那我就把自己贱送给想要我的人。一整夜,那个入了美国籍的男人野兽似的在我身体上不停的耸动。当我疼的叫出声的时候他就加倍蹂躏我。其间可乐打了几个电话进来。每打进一个我就要那个男人再来一次。可乐一共打了六个电话……我们天亮前的最后一次性爱和第一次一样是在血的润滑下完成的。
  他看到了我的血迹,笑着说和我结婚吧。我歇斯底里的喊:其实你就是我叫来的一个男妓。他耸了耸肩膀走出房间。我知道那个男人没诚意娶我,他只是想独个占有我的下体。
  我身体上全是淤青和伤痕。睁大眼睛瞪着天花板,我没哭。我知道壁纸上绘的金色云朵里根本没有上帝。
  1998年的冬天,在北京,我几乎每天和男人做爱,有时还不只一次。男人全当我是荡妇,有人把沾着精液的避孕套塞进我阴道的深处。
  我生下来不是婊子,但我是婊子的坯子。我以前男朋友骂的对,他应该去做预言家,赚钱一定比他编程来的容易。可乐不要我我也没理由把自己送给别人。我是下贱,贱到骨子里。不是恨使我堕落。我堕落,因为我生来就是披着天使外套的魔鬼。
  我换了手机号码,换了住址,换了公司。可乐找不到我,如果他后来找过我的话。
  世界上的男人有三类:太监,色狼,可乐。可是第三类不属于我。所以我生活里的男人只有两种:太监和色狼。
  菲和她老公来北京看我。她老公看到我说你变化好大。我问他我是不是老了没以前漂亮了。他抱着儿子认真的点点头。菲轻轻打了他一下,责道:“这呆子!真是不会说话。你别介意,他就是这么个老实人。”我听出了她声音里的幸福,我庆幸自己当年还晓得拉上被子遮羞。有一刹那我怀疑他那时面对我的体也不会怎样。因为他当年就爱菲,他义务过来喂小狗就是为了接近他心爱的菲。
  我能不确定,我不能确定没发生的事情。我只能怀疑,我怀疑世界上的男人还可以做其他分类。骑在我身上的不过是其中的几个杂种。
  有一段时间我很变态。连着好几天,我跑到李司机女儿的学校里去。我隔着操场从远处恶毒的盯着她看。她已经上初二了,一举一动都带有些少女特有的羞涩。她长得很象她那个混蛋爸爸。有个同学和她说了句什么,她快乐的笑了起来。很好听的笑声。我不由想起在六年前,我自作主张替她向一个酒吧认识的陌生男人借样东西——一根插入她阴道的手指头。
  我不知道如果真的借了,她现在还有没有这样快乐的笑声。反正我是很少笑的,我的笑容更多的用来表示嘲弄。
  我恨她爸爸。但我已经行使过报复的权利了。他有罪,可他罪不至死。
  如果菲有女儿,我会让她远离一切男人。还好,她生了儿子。我相信面前的这个女孩子被她爸爸保护的很好:他污辱了别人的女儿,所以他更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
  我一天比一天想可乐。我想我是一天比一天爱他。有时候半夜我忽然爬起来,跑到他的门口去。在那里我更近的感觉到他的呼吸。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因为得不到而更执著,我只知道寒冷的夜里他是温暖我心口的披巾。
  分别的第二个冬天,我又走进了那条熟悉的巷子。没有敲那扇紧闭的小门,我只是呆呆地看着。在少有的晴朗阳光下,我尝到了不熟悉的眼泪的味道。如果可乐这时候出现,我会告诉他我还爱他,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他:包括爱情包括伤痛。他没有,所以我认为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上帝没有奇迹;空气中弥漫的只有讨厌的灰尘。如果说还有一方净土的话,那是我在心灵角落为可乐留的一个永远的空间。在我仇恨的心里有一部分是爱情。
  想逃避,所以我决定到国外工作。
  我想我只能出国,只有这样我才能远离这片滋生仇恨的地方。如果我早些离开,或许现在我就不会成为其他女人眼中的败类。我知道要离开可乐了,但是我还是感到一丝快乐——我即将把我对他的爱和思念带到另一个国度,而那里也将有我爱的呼吸。
  妈说你一定要走吗?我说是的。她说难道你不想为我们留下吗?我笑了笑,我知道能留下我的只有一个人。
  我没走,不过留下我的不是可乐,而是一张盖有红印的体检表。我这才知道原来我终日苍白的脸色不仅仅是因为痛苦。那些伴我入睡的酒精不仅伤害我的容颜,它也伤害了我的肝脏。
  医生让我马上住院。我没有,我想再看一眼可乐,就算是远远的。
  我在门口等了整整三天,他都没出现。三天里进进出出的只有两个长头发的女孩。
  可乐搬走了。他没给我回头的机会。
  我回到了家,买了三张去海南的飞机票。我和爸妈一起度过了一个阳光灿烂笑容灿烂
  的周末。照片上的我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
  半夜我敲爸的门。我说爸,我有话对你说。我提起了二十年前的那个没有光亮的夜晚。
  爸穿上外套,铁青着脸去了厨房。我跟过去,我看见他拿了一把刀准备出门。
  那天我抱着我爸哭了个够:我哭我的童年,哭我的仇恨,哭我的可乐,哭我生活中一切不应该和不必要出现的经历。如果能把心也哭出来,或许我就与痛苦绝缘了。
  再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了医院里,身上插着几根管子。我侧侧头对一旁的菲说,带我去那儿。菲点了点头。
  菲和她丈夫扶着我下了车。
  又是一个有着灿烂阳光的日子。也怪,每次到他这里来都有阳光。我头一次觉的白白的阳光有些刺眼。
  门开了两个女孩子正好从屋里出来,跟在她们身后的是一个个子不高的男人。
  他看着我,微微眯起了眼睛。我想我是变的太厉害,以至他一时有些认不出了。
  可是我从第一眼就知道,那是可乐。
  我不可能认不出可乐来,他融进我的血液里。
  当我和别人做爱的时候,我头脑中也幻想着那是他。所以其实我只和一个男人做过爱,他就是可乐。所以我不完全是婊子,至少精神上不是。
  我的精神和身体早就分裂了。我身体做的孽要我的精神来承受。我就是这样不停的自虐,所以我不停的痛苦。因为我不停的痛苦,所以我又不停的自虐。可乐是我的精神,其他男人都是我发泄精神痛苦的工具。我一边和他们做爱,一边鄙视他们,包括鄙视我自己。
  我喜欢结过婚的男人。因为我可以把沾有痕迹的内裤和避孕套寄到他的家里去。我喜欢有个陌生的女人象我一样在深夜里辗转难眠。可惜我不知道可乐爱着的那个女人的地址,否则我会去找她的丈夫。
  我有些替他丈夫遗憾,因为在床上我是极品尤物。我也有些替她遗憾,她没机会知道我内衣的品牌和尺码。
  那天我简单的把头发束了起来,没化妆。所以在可乐的眼里我还是素面朝天的我。
  他嘴角扬了扬:你来了,我知道你会来的。所以我没卖房子而是把它租出去。出差回来她们告诉我有个很漂亮的女人曾经在巷子里站了整整三天。我知道那是你。我又等了你三个星期,可你没来。
  我的电话你不接。你换了号码换了公司换了住处,我满北京串也找不到你。你生病了?
  我说只是有点烧而以。
  你好吗?他问。
  你好吗?我问。
  你成家了?我又问。
  是呀。他笑了笑,两个月前。
  “恭喜”
  “谢谢
  “你呢?”
  “有一天吧。”
  “要努力呀。”
  我看着他的脸,那上面只有平和的微笑。
  三年前的那个冬夜,他没要我,因为他那时还不能确定我们的未来。
  我问他那天打了六个电话想说什么。他笑了,都过去了。我说这对我很重要。他很留心的看着我活死人般的脸,他说你到底怎么了?我说你告诉我吧,我不会怎么样的。他想了一下,严肃地说我当时想对你说嫁了我吧。
  他说我终于明白爱情是没有次数的限制的。我想回答:你错了,我这辈子就爱你一个人,所以爱情只能有一次。可我只是幽幽地叹了口气。
  他说你还有很多年很多机会。我笑笑。
  他说我送你回去。我摇摇头。
  他说把电话号码留给我。我说不用了,以后或许还会在某个地方不期而遇,那样就很好。
  他说北京太大了,我说是。
  上车的时候我没回头,没说再见,也没哭,我的眼泪早就流尽了。
  我知道有什么东西错了,可没人给我机会纠正它。
  如果我当时接了他的电话;如果我没换号码公司和住址;如果我以前去找他的时候见到了他;如果我放弃骄傲去敲他的门……那我现在可能是幸福的可乐太太。我生活在温暖的阳光下,和我爱的人一起。
  如果我十岁的时候没有那个漆黑的夜晚;如果没有那个在圣诞夜骂我婊子的男人;如果我生活中早点有象可乐那样的人出现……那我不会把男人只分成三类。我不会去蔑视和嘲弄生活,不会让仇恨割得自己体无完肤。
  如果我没自暴自弃的和男人调情;如果我没恶毒的报复不相干的人;如果我没不分日夜的酗酒和仇恨……那我现在应该心安理得地活着,无忧无虑地呼吸着北京永远免费的空气。
  那些飘浮的云朵后面还是有上帝的,不过之前他睡着了。等他醒了看到我做错事,就来惩罚我了。我运气不好,我的那个上帝老的有些糊涂了。我不怨上帝,也不怨自己。我绝不和已经行同判了死缓的人为难。
  快到医院的时候,我感到有个东西在我的身体里撕裂。我想那是我的心,可是它的位置有些偏右和偏下了。当菲用含着泪水的眼睛看着我的时候,我的睫毛平静的倒向地面。
  恍惚中,我又爬到了二十五层。从楼顶看北京的夜色有种很凄迷的美丽。我看着闪亮
  的车流,看着远处街巷的轮廓。我知道一直他生活在那里的某个角落:曾经和现在。我的心里还有他来过的痕迹,有爱过挣扎过的痕迹。某天,我将会死去,可我不知道还要不要继续恨。二十年的仇恨,我浪费了三分之二的时光来折磨自己。如果我还能再活三十年,我相信还可以遇到可乐那样的男人。或许走到世界的尽头还能找到另一个他?他是我远在世界尽头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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