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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因网恋引起的各类案件时有发生。网恋,即网络恋爱,指男女双方通过现代社会先进的网络媒介进行交往并恋爱!这个已经不算新鲜的行为,如今却产生了不少“新鲜”的问题,而法律却并无对此有所规范,相反的,更是需要我们普通大众要提高,不要轻信网络,下面是最近发生的网恋案例,我们一起来看看。
网络恋情成诈骗工具
法院上午通报,近日审理了一起网恋成婚后妻子发现婚前被丈夫骗走大额钱财的案件。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诈骗罪,4年6个月。
2009年,高菲(化名)从网上结识李浩(化名),后恋爱,并于3年后结婚。可婚后高菲却发现,李浩在恋爱期间骗走她近19万元。
两人交往之初,李浩说自己是做“跑药”生意的,做得还不错。当年年底,李浩突然打电话说自己“跑药”的货款还没结回来,但进药的中药厂开始催着结账了。
借此,李浩从高菲处借走了3万元。基于对恋人的信任,高菲并没要求打欠条。
一个月后,李浩又说“跑药”不挣钱了,想找个固定工作,想托一位门头沟矿务局的领导安排个正式编,“疏通”需要2万元,当然钱又是高菲给垫付的。一年后,李浩又说自己承包的一片儿山要被征收了,得向大队交8万元才能多得补偿,高菲又相信了。
之后,李浩又要在承包废旧巷道种蘑菇等,多次向高菲借款。直至结婚,高菲共计被骗走近19万元。其间,李浩还以高菲看病缺钱为由骗取另一人3万元。后李浩被查获。法院同时责令其退赔并发还被害人21万余元。
【小编说法一】
其实真正现实中的许多问题在网络上根本无法体现出来,比如一个人的性格,在网上展现的只是一个方面,是聊天时比较单一的感觉。对方日常的所作所为只能通过言辞来描述,这种感觉并不完全可靠,即使对方没有性质,但言辞上毕竟还带有某种修饰的成分,与现实中的真正接触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网络的虚幻性毕竟太强,仅凭般的想像,将来很难接受现实中的不契合。还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以防一方目的不纯,而最终酿成悲剧。本案中的李某一点点消除高某的防线,也为他接下来借款打下了的基础。
女子会网友
因网恋引发的案件并不只是诈骗,一些网恋甚至引发恶性刑事案件。
今年9月19日凌晨,伍家岗区发生一起命案,一名28岁的女子在一宾馆内被杀。鉴定,其身中近40刀。警方从被害女子的朋友处了解到,当时该女子是前去“见网友”,而后一直未归。宾馆的登记信息显示,入住该房间的为湖北荆州籍男子王某,但案发后王某已不知去向。警方判定,王某具有作案嫌疑。
通过调取相关,警方锁定了王某的行踪,并在沿线追踪过程中最终确定,王某藏身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由于当地有大量荆州人从事经营活动,排查追捕工作遇到困难。几天后,辗转与王某的父母取得联系,并向其宣律政策,劝说他们若与王某取得联系时,敦促王某自首。尔后在父母陪伴下,王某投案。近日,警方将其回宜昌。
警方透露,王某年仅20岁,此前在宜昌打工。据王某交代,他与该名女子是通过网络偶然结识,在宾馆相会后,女子向其索要财物,而后双方发生争执。冲动之下,王某用水果刀刺死了该女子。目前,警方正在对具体案情展开进一步调查。
【小编说法二】
只能说该名女子遇友不淑,轻信网络,而王某也从此踏上不归!网络中的人五花八门,都是虚幻的,他们有着各种。与网友见面更是要慎重。毕竟只是在网谈,彼此根本不能了解。他的花言巧语或许会让你满足一时的心。但你或许将见到他的阴霾的一面。所以在彼此了解后再慎重见面。相见时要有防犯心,以免酿成!
【温馨提示】
法律并没有对网恋加于,本身网络只是提供给人们相互认识、交流的平台,法律不可能对每一种事物都进行完全具体的规范,只要没有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产生侵害,法律是不能介入感情世界的。当然也希望广大网友们,不可太轻信网络,为此受到影响。网络是虚拟的,更是不可靠的,不要认为三言两语的投机就是,不要认为在网上会一见钟情,网络提供给人们的是方便快捷,但也给人们带来了危机,鱼龙混杂,你不知道对方说的是真是假,总之,多一份心眼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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