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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青年男女的恋爱暴力倾向 [打印本页]

作者: xmxm76    时间: 2014-11-28 13:07
标题: 青年男女的恋爱暴力倾向
  爱我就应该听我的话。爱战胜一切,所以打是亲、骂是爱。
  爱不需要说对不起,所以恋人之间不需要必要的礼貌和客气。
  爱是忠贞,所以对方偷看一眼其他的异性也是一种背叛。
  爱是公主和王子从此幸福地在一起,所以人们不能承受恋爱中的冲突和磨合并将其扩大升级。
  在这样爱的话语的包围下,有一群年轻人,在爱和暴力编织的网下,不能呼吸。
  清华BBS:身边的恋爱暴力
  5月的水木清华网站,有一条题为《她扇了我一耳光,我回了她一耳光!》的帖子赫然荣登当日的十大热门话题,大致内容如下:
  她是一个任性的女孩,而我也是一个性格比较倔强的人
  今天因为事情吵架,可能我说的话过于偏激,她猛地给我一耳光
  以前吵架时,她也经常扇我耳光,一般我都躲过去了,或者我轻轻地推她一下
  今天我实在受不了了,狠狠地回了她一耳光,然后她像疯了似的在我身上乱抓
  我的手被抓破,流了很多的血!我推开她,她就过来咬住我的胳膊,狠狠地咬
  我痛得实在受不了了,推开她,真不知她会如此狠心!
  手上流着血,撸起袖子,胳膊被咬得血淋淋的!
  看到这样的帖子,你会说什么?你是否会摇摇头,叹口气:“哎,现在的年轻人!”或者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下,轻描淡写一句:“小两口打架呗!”
  而“恋爱学者”会脱口而出:恋爱暴力。对此,世界卫生组织这样定义:在恋爱关系中,一方针对另一方的任何蓄意的言语、身体、心理以及性的攻击和伤害。通常,人们觉得只有打到头破血流才叫暴力,没想到,在这个定义中,暴力的范围急剧扩大。当然,打人和强奸不容置疑是暴力。可你想没想过,辱骂恋人“笨”、“蠢猪”、“没修养”、偷看恋人的手机来电、短信留言、QQ记录、控制他/她跟朋友的交往、对方不想跟你做爱时你说“如果你不同意,就是不爱我”等……所有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其实都是暴力。
  1981年,美国学者Makepeace首次关注恋爱暴力,并发现1/5的人在恋爱过程中至少经历了1次暴力。1989年,Sugarman和Hotaling的著名研究显示,1/3至1/2的大学生以及1/10的高中生都认为自己经历过恋爱暴力。这两项研究都只局限在身体暴力,另一研究(Ryan,1998)将其他三种暴力(尤其是言语的攻击)都加进来,发生率高达95%,也就是说,几乎每对恋人之间都存在过暴力,只是程度、严重性和频率不同而已。
  至今为止,西方关于恋爱暴力的研究多如过江之鲫,然而国内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却凤毛麟角。报纸上时时可见相关的报道,BBS上处处充斥着这类话题的讨论,但没有人知道中国年轻人中发生恋爱暴力的比例是多少,我们只能从清华BBS这样身边的故事来管中窥豹,寻找故事背后的真实。
  野蛮女友:影像还是真实?
  一网友评论上面的故事,“都是野蛮女友给闹的”。2000年,“野蛮女友”的电影尽人皆知。自此,“野蛮”女性形象在传媒所向披靡。黄品源一首5分钟的MTV《小薇》就挨了不同的“小薇”50多个耳光,韩国电影大佬和师姐一路野蛮下去。这些文本塑造了崭新的恋爱模式:男孩温柔、宽容而又体贴,女孩漂亮、暴力而又善良。然而这类文本的泛滥,究竟是源于生活的原型,还是男性导演一厢情愿的幻想?
  BBS上男孩的叙述,建构了一个受害者的故事:挑起事端是女孩,男孩过去不忍即躲,这次忍无可忍,采取回击,然而回击造成的后果就是女孩的反应过度,用男孩的原话说,“她像疯了一样”。可是,这个故事中遗漏了一点,女孩在事件中心情如何,是否也同样觉得受到伤害?在描述对女孩的回击时,男孩用了形容词:“狠狠地”。可是在这整篇文中,“狠狠地”是被轻描淡写地提及甚至被忽视的。故事中的男主角忽视了男女双方在体能上的差别,也忽视了自己“狠狠地”扇耳光可能给对方造成的伤害,无论是身体上的,还是心理上的。
  这个故事挑战了对亲密关系中暴力的传统解释,亲密关系中的暴力是由于父权社会的性别不平等造成的,男性是施虐者,女性是受害者,彼此两分,不可调和。这个故事的特殊之处在于:首先,这是个相互间暴力的故事;其次,这个故事尤其强调女孩子的暴力行为,故事中男性和女性的形象也是大错位,女孩不再是被动的受害者,而是个主动的行动者,男孩却一改铮铮铁骨、热血男儿的形象,扮演了楚楚可怜的受害角色。
  大量研究发现,大多数(超过2/3)情侣间的暴力都是相互的,发生的普遍性很高,但严重程度却低于家庭暴力。由于恋爱拥有一下基本特征:爱情的浪漫、双方比较独立、少有经济上的瓜葛、没有孩子的羁绊、没有法律上的保障和约束。于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恋爱本身赋予了女性特殊的权利,甚至有人称之为“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所以女性的暴力行为在恋爱这个阶段就显得格外理所当然。
  从另一角度来看,男孩心中还有对女性“温柔善良贤淑”理想形象的憧憬,所以对他而言,他认为女人是不应该有攻击性的,如果女人有了攻击行为,那么不是病了就是疯了。现实生活中的男孩喜欢电影中野蛮女友纯属叶公好龙,欣赏是图个新鲜,却无福消受。
  越亲密,越暴力?
  前几天的《北京青年报》登出这样一则消息:一男子发现自己从网上结识的女友竟然是“小姐”,于是挥刀杀人。这则新闻看似不可思议,但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一陌生人是“小姐”,他自然无所谓,然而,一旦是亲密女友,他就有权采取极端行为去“捍卫清白”吗?
  很多比较研究发现,在普遍意义上,恋爱时间长的和时间短的恋人相比,有性行为和没有性行为的恋人相比,同居的和不住在一起的恋人相比,都是前者更有暴力。于是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越是长久的、“一夫一妻”的、有亲密行为的恋人,发生暴力的可能性就越高。简言之,越像婚姻关系的恋人发生暴力的可能性越高。
  在这一点上,约会强暴表现得尤其明显,1999年潘绥铭关于大学生性观念和性行为的调查发现,位居强暴者前三位分别是朋友、恋人和同学,陌生人远远落在后面。这凸显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伤害你的人往往是你最亲近的人?难道,亲密赋予了伤害对方、用暴力针对对方的特权?
  曾经访谈过一名在恋爱中遭遇到暴力的女孩,她斜躺在校医院的病床上,手绑绷带,面带伤痕,我进去的时候,她的表情非常冷漠。
  我问她,这是第一次吗?
  她摇头。
  那你以前有没有向谁说起过?
  她的语气突然激动起来:我只和我一个最好的朋友说过,可还没等我说什么,她立刻回答,这么个滥人,还不赶快和他分手。
  那你的感觉是什么?
  她根本不理解我。她的态度让我伤透了心,我再也不想跟谁说我的事情,反正别人也理解不了我。
  那你担心什么呢?
  我……我不愿和他分手,说着,她的眼泪就流了下来。
  女孩之所以流泪,是因为她不仅感受了暴力带来的伤害,而且内心依旧怀有对那个男友的爱。人是复杂的个体,从来都拥有复杂的情感,就好像女孩对我说:“我愤怒、无奈,但还爱他,又恨自己还在爱他。”这么复杂的情感很难用简单的理论去概括总结。在这种现实面前,爱与暴力相对立的思路如此苍白无力,因为他们在说:有了暴力就不再有爱,有爱就不应该有暴力。最新的理论认为,在有暴力行为的情侣之间,爱和暴力是相互依存的,即便是特别具有暴力性的恋人,他们内心依旧或多或少还有对彼此的爱。爱,由于具有理想化对方、不确定性、排他性等的特征,甚至有可能成为暴力的帮凶。
  爱我就应该听我的话。爱战胜一切,所以打是亲、骂是爱。
  爱不需要说对不起,所以恋人之间不需要必要的礼貌和客气。
  爱是忠贞,所以对方偷看一眼其他的异性也是一种背叛。
  爱是公主和王子从此幸福地在一起,所以人们不能承受恋爱中的冲突和磨合并将其扩大升级。
  在这样爱的话语的包围下,有一群年轻人,在爱和暴力编织的网下,不能呼吸。
  爱的幸福乐园
  如果爱情那么恐怖,为什么年轻人都还趋之若鹜?原因很简单,年轻人始终都在向往浪漫的爱情。那么,为什么甜蜜会发展成彼此间的伤害和暴力呢?
  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努力寻求造成危机的因素,例如生于单亲家庭、缺乏父母的爱和教育、在家庭和社区中目睹暴力、幼年期经历过体罚和性侵犯、早恋、学习成绩不佳、酗酒、频频换工作等。
  他们还指出,以上因素中,如果一对情侣占据多条,遭遇恋爱暴力的几率就高。然而,对这些因素的认定并不能解释根本原因,所有因素和恋爱暴力之间并非是直线到达的因果关系。
  更有激进的研究者认为,即便寻找出这些因素,也于事无补,反而会造成对有此类经历的年轻人的歧视。于是,他们更倡导要对正在恋爱的年轻人进行教育,学会营造健康的恋爱关系。
  社会学家Johnson认为,在两个人营造的爱情中,我、你和双方之间的关系是三个重要的因素,健康的恋爱中,三个因素是独立的,都是重点,是允许对方成长的。其中,不健康的关系有两种,一种是双方都放弃自我,以关系为重,于是,最后为了维持关系而泯灭彼此的个性;另一种最为危险,在三者之间,以我为重,强加于他人,关系的焦点在于命令和要求,这种关系最容易产生暴力。因此,只有独立平等的恋人,又懂得在三个因素中掌握平衡,才能置身爱的幸福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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